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日前接受訪問時提出特首可經協商產生並由中央政府任命,毋須修改《基本法》。特首林鄭月娥昨(19日)回應指,無論從歷史發展角度或對社會帶來的效益,經選舉方式產生特首較好。梁振英當晚在社交平台發貼文另有看法,是否即使由美國政府的傀儡當選特首仍要選舉。
梁振英昨晚於社交平台隔空回應林鄭月娥,重申根據《基本法》第45條規定,特首「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原則而規定」。
他又稱,香港近年的「實際情況」就是主要的反對派政治人物「不認祖不歸宗,不去北京不入中聯辦」,堅持去中央化,否定中央的權力,繼而勾結外國勢力,成群結隊去美國登堂入室,和美國官員勾肩搭背,甚至要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他反問「如果這實際情況導致美國政府的傀儡當選行政長官,我們還要選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