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財爺重申港不實施外匯管制

特區政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有評論質疑這是否意味將來本港亦會限制資金進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網誌,重申香港不會實施外匯管制,港幣可自由兌換,資金可自由進出,是《基本法》的莊嚴保障。

陳茂波說港元有厚實的支撐,包括行之有效的聯繫匯率,充裕的儲備,以及政府雄厚的財政實力,過去幾個月本港的銀行體系亦維持穩健、金融市場運作良好,強調政府有決心、有能力和有資源,維持香港貨幣及金融穩定,政府亦一直監察市場運作,呼籲市民不要輕信謠言。

陳茂波再次明確指出,基本法第112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港幣自由兌換。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

陳茂波又指,八月份的零售銷售貨值按年急跌23%,是有紀錄以來最大單月跌幅,足以反映近月的社會事件對零售市道的打擊;他指特區政府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唯一目標是令施暴者無所遁形,以回復社會秩序,如果繼續縱容暴力及違法行為,只會令社會掉進「暴力的漩渦」,令大多數市民成為被欺壓的一群。

另外,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亦發表網誌指,考慮目前危害公共安全的迫切情況,政府除了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訂《禁止蒙面規例》外,並無其他及時的方案,形容是困難但必須的決定,他又強調政府決心盡一切努力,止暴制亂,又重申訂立條例不代表香港已進入緊急狀態。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指港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可以為香港「殺菌消毒」,是必要、及時。評論指示威者走上狂暴之路,與蒙面有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並不意味著香港已經進入緊急狀態,並不會損害市民合法、和平、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