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真空期】譚惠珠認為人大常委會將把第6屆立法會延任1年

立法會換屆選舉延遲1年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明日(8日)開會,料會處理立法會選舉延遲舉行產生的真空期問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人大常委可根據《憲法》,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所以人大常委會有權將第6屆立法會延期。

譚惠珠說,人大常委會有權將第6屆立法會延期。
譚惠珠說,人大常委會有權將第6屆立法會延期。

譚惠珠將與人大常委譚耀宗及6名港區人大於今日(7日)上京。譚惠珠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由於《基本法》第69條已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故此,今次人大常委會已沒有解釋的餘地。但根據《憲法》第62條第14項,全國人大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所以人大常委會有權將第6屆立法會延期。

對於早前已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的4名現任立法會議員應否延任,譚惠珠指出,《基本法》第104條所規定的宣誓,是該條所列明的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在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料人大常委會根據有關原則,認真考慮早前已被取消參選資格的人士是否能繼續擔任立法會議員。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則認為,4名現任議員早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顯示他們不適合擔任立法會議員,故不應成為真空期內的議員,並指這是邏輯問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