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溫嘉霖涉於2019年8月31日於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參與暴動,3個月後於住所被警方拘捕。被告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暴動罪,判囚40個月,是太子站831事件首宗判刑。
大批「示威者」於前年8月31日在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內,破壞部分車站設施,包括控制室及閘機等,港鐵事後報稱兩站共損失約109萬。22歲男學生溫嘉霖3個月後於住所被警方拘捕,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暴動罪,其餘1項刑事毀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則獲准存檔法庭處理。
法官姚勳智判刑指被告當時手持行山杖敲打地面挑釁,群眾襲擊乘客行為完全漠視法紀,破壞公共安全,判被告監禁40個月。姚官指明白被告有理想,「有好多人關心」,提醒被告服刑期間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
辯方求情指被告醉心戲劇,輾轉考入心儀的演藝學院,現時暫准休學,又自責犯案令父母憂心,知道自己行為「好錯」,希望服刑後在演藝路上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