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意圖槍擊警員案三被告非法越境  被內地扣押缺席聆訊

去年12月5名青年涉嫌意圖在遊行中用槍射擊警員,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罪名,案件昨(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3名被告早前涉非法越境,於內地水域被捕,目前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3人昨均缺席聆訊。法庭向3人發出通緝令、撤銷其擔保,並充公其中一人的30萬元人事擔保金。案件押後至12月7日以等候律政司法律意見,案件或移交至高等法院審理。

案件5名被告為張俊富(22歲)、嚴文謙(21歲)、吳智鴻(23歲)、黃振強(21歲)、張銘裕(20歲)。控方表示,香港警方早前收到內地通知,張俊富、嚴文謙、張銘裕早前在中國水域一艘快艇上被捕,現正在內地被扣留。而其餘兩名被告一直還押懲教看管。

5人同被控於去年12月8日有意圖而串謀非法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而吳智鴻及張俊富另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名。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