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林卓廷許智峯共涉五罪 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

林卓廷昨日被警方以暴動罪上門拘捕。(影片截圖)
林卓廷昨日被警方以暴動罪上門拘捕。(影片截圖)
許智峯(右)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毀壞共3罪。
許智峯(右)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毀壞共3罪。

昨天(26)早上被捕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今天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林卓廷被控暴動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共2罪,許智峯則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毀壞共3罪,兩人均於今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另外手機刪相片案的四名被告,亦於今日下午提堂。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並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控方指案件涉及最少超過20名在逃人士,故反對眾被告保釋。惟裁判官終批准7名被告的保釋申請。

暴動罪指,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8歲),於去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並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控方指案件涉及最少超過20名在逃人士,故反對眾被告保釋。惟裁判官終批准7名被告的保釋申請。
而與去年7月6日屯門遊行相關的案件中,林卓廷另與許智峯(38歲)及曾焌熙(28歲),同被控於當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任何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內容,即一些可能於當日或之前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的樣貌照片。
而許智峯就另與鍾凱研(39歲)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取用X的手提話,並毀壞X儲存於該電話內,有關去年7月1日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錄影片段。
另外,曾焌熙再被控於去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非法集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