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涉警總煽惑他人非法集結 周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於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她早前承認控罪,被判監10個月。周庭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惟法官張慧玲聽畢代表周庭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大律師譚俊傑陳詞後,拒絕周庭保釋,周庭須繼續服刑。

周庭早前就包圍警總案被判囚10個月。(中通社圖片)
周庭早前就包圍警總案被判囚10個月。(中通社圖片)

駱應淦表示,是次提出上訴是有理據,相較其他同類案件,此案的判刑過高,原審法官並無考慮到一些因素,而周庭並無煽動他人使用暴力。

而周庭今日在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法庭犯人欄,佩戴眼鏡、束起長髮的她不時望向公眾席,又與律師交談。而陳詞期間,周庭不時把雙手放在胸前,間中閉目或低頭,亦不時望向公眾席,與庭內支持者眼神交流。周庭申請被拒後離開犯人欄步入囚室,公眾席上有人向其揮手。

周庭早前與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就包圍警總案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周庭被判囚10個月,黃之鋒被及林郎彥分別判囚13.5個月及7個月,黃之鋒與林朗彥亦正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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