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申請超過1200份車輛登記證明書 51歲男子涉嫌「起底」被捕

被捕男子自去年六月起,申請超過1200份「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
被捕男子自去年六月起,申請超過1200份「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

警方星期三 (26日)下午在屯門拘捕一名51歲本地男子,檢獲3部手提電話及1部電腦,涉嫌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

警方表示,自從去年六月,留意到網上有大量「起底」行為,即在網上發布他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地址、身份證號碼、相片、家人資料、車牌號碼及其他個人資料,直到現時為止,約有超過3800名人士被「起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被捕男子自從去年6月起受他人指使,在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申請超過1200份證明書。在申請過程中,他訛稱所獲取的證明書是用作法律訴訟及買賣車輛用途。證明書上面載有不同的個人資料,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

調查亦發現,該名被捕男子曾經在未得到運輸署或相關資料擁有人同意下,出售載有個人資料的證明書予指使他的人,從中獲得金錢利益,而當中有部分證明書或在證明書中的個人資料更在不同的社交媒體平台上被不法披露。警方相信,被捕男子申請有關證明書的目的是用作「起底」活動,與他在該系統所申報的原因不相符。

被捕男子涉嫌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同時亦可能干犯道路交通條例下的「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或刑事罪行條例下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

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須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方會繼續追緝其他涉案者,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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