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男生觀塘當眾鎅警 承認意圖傷人罪判囚7年9個月

2019年10月13日市民發起十八區商場「罷鷲」行動,一名男生在觀塘地鐵站出口的行人天橋,用疑似鎅刀物體割向一名軍裝警員的頸部,隨即被防暴警察制服;受傷警員的咽縮管有損傷,聲帶回復靈活的機會渺茫。男生早前承認意圖傷人罪,求情稱已作反省,並希望仇恨不會滋生。法官今日判被告入獄7年9個月。

被告許添力於2019年在觀塘當眾鎅警,今被判囚7年9個月。(網上截圖)
被告許添力於2019年在觀塘當眾鎅警,今被判囚7年9個月。(網上截圖)

涉案被告許添力,現年21歲,他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附近行人天橋企圖謀殺梁兆祥,及同日同地意圖使梁兆祥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被告早前承認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而傷人罪,但否認企圖謀殺罪,而企圖謀殺罪友保留在法庭檔案,不予起訴。

案情指,當日下午5時許,警方接報指有群眾在港鐵觀塘站進行破壞,包括事主在內的30多名警員奉命到場處理,他們準備沿事發天橋前往APM商場時,揹着背囊的被告突然衝前,以鎅刀狀物體刺向事主右頸,之後企圖逃走,事主見狀隨即捉着被告手臂,其他防暴警察亦上前一同制服被告。

警方於被告的背囊中,檢獲黑色手套、手袖、泳鏡等,而警方搜屋時,更在被告睡房檢獲一封有被告簽名的遺書,交代遺物處理及喪禮進行的方式,並在文末寫上「我絕對不會自殺,殺死我的一定是這個暴政」。事主送院檢驗,證實頸部甲狀軟骨有3.5厘米傷口,部分咽縮管有損傷,聲帶回復靈活的機會渺茫。

辯方求情時提到,事主6日後出院,7個月後回復工作,辯方稱,被告犯案時沒戴口罩,證明他沒有預謀犯案,又稱被告當日與女友參加示威,期間與女友走散,他誤會女友被捕,感到擔心,為了在警署找尋她,他遂犯案,以求被警方拘捕。另外,辯方呈上報告指被告患自閉症類群障礙,病患令他容易失去控制。他亦在求情信提及,案發時因仇恨、愚昧等犯案,現時已深深反省,希望仇恨不會滋生,社會不會撕裂。不過,法官直言不接受找女友的解釋,又指從校長、教師的求情信中,被告顯得十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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