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黎智英李卓人楊森均涉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壹傳媒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和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今晨(28日)被捕,三人仍在警署被扣查,所涉罪名如下:
黎智英(72歳)/壹傳媒非執行董事兼非執行主席/刑事恐嚇、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李卓人(63歲)/前立法會議員/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楊森(72歳)/民主黨前主席/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根據法例,非法集結罪,經公訴程序定罪的話,可判處監禁5年,經簡易程序定罪的話,可處以罰款5000元和入獄3年;而刑事恐嚇罪,經公訴程序處理的話,可判監禁5年,經簡易程序處理的話,可以判罰款2000元和入獄2年。
李卓人在社交網站表示,警方已通知他,法庭會向他寄傳票,並控以「煽惑未經批准集會」。
李卓人在社交網站表示,警方已通知他,法庭會向他寄傳票,並控以「煽惑未經批准集會」。
楊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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