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黎智英等今午警署報到 料被控詐騙

涉案纍纍的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其2名兒子及周達權、黃偉強等壹傳媒多名高層,今年8月被警方國家安全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欺詐或煽動意圖罪拘捕,各人今午(2日)陸續到警署報到。消息指,黎智英、周達權、黃偉強3人預料將被控詐騙罪。其中黎智英已被落案控告,將於明早(2日)西九龍法院提堂。

刑恐東方記者案表證成立罪名不成立,高院昨裁定黎智英僅獲上訴一半訟費。(中通社)
刑恐東方記者案表證成立罪名不成立,高院昨裁定黎智英僅獲上訴一半訟費。(中通社)
今年8月,大批警方到將軍澳壴傳媒大樓搜證。(中通社)
今年8月,大批警方到將軍澳壴傳媒大樓搜證。(中通社)
黎智英今年8月被警方押返《蘋果日報》調查。(中通社)
黎智英今年8月被警方押返《蘋果日報》調查。(中通社)

《港區國安法》實施逾1個月後,警方國安處於今年8月10日出動200人大規模搜查位於將軍澳的壹傳媒大樓,檢走25箱證物。國安處亦在多個地點拘捕10人,包括黎智英、其2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以及「我要攬炒」成員周庭、李宇軒及李宗澤。而身處美國的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則被警方通緝。

消息指,黎智英等人涉嫌利用外國戶口,以財政資助「我要攬炒」成員,透過宣傳,積極要求外國及國際組織制裁和封鎖香港,而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該團夥仍積極運作,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懷疑資助該組織150萬港元。

根據香港法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除了刑恐東方記者案外,黎智英尚要面對4宗與未經批准集結相關的刑事案,將於未來半年陸續受審。

至於黎智英長子、涉嫌詐騙的黎見恩今日在2名女子陪同下到長沙灣警署報到,於下午1時半離開。黎的次子黎耀恩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晨到將軍澳警署報到。消息指,兩人獲續保,明年3月再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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