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前年10·1遊行案被告黎智英等今到法院求情

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等罪名被還押的壹傳媒黎智英,與工黨李卓人、民主黨何俊仁、楊森等10人因2019年10月1日遊行被控不同罪名,黎智英等人上周已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於周五(28日)判刑。法官胡雅文今早(24日)就案件聽取辯方律師為被告求情。黎智英在早9時許乘囚車到法院應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並因多宗案件正在服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並因多宗案件正在服刑。
案中其中三名被告何俊仁(左)、楊森(右)和蔡耀昌。(資料圖片)
案中其中三名被告何俊仁(左)、楊森(右)和蔡耀昌。(資料圖片)

10·1遊行案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楊森、何秀蘭、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10人均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4名被告另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則另承認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眾人認罪後法庭撤銷保釋,全部人還押。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