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反對任何國家、地區、組織或個人以任何方式包庇罪犯,並表示強烈不滿,強調任何法治社會都應無法接受有人可凌駕法律或有特權可以犯法而不用面對法律後果。事件相信源自曾任立法會議員、現因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被通緝的羅冠聰,聲稱得到英國庇護有關。
政府聲明指,2019年6月起一連串「暴亂」和「港獨」違法行為以來,有不少在香港干犯了嚴重傷人、縱火、製造汽油彈、製造炸藥、刑事毁壞、暴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嚴重罪行的罪犯,畏罪潛逃離港,逃避法律責任。政府指,這些罪犯堆砌諸多藉口,包括欺騙法庭以獲批准離開香港、假稱是因政治理由被起訴等,刻意逃避法律制裁,是羞恥和懦夫的行為。
政府在聲明中稱,在香港,任何拘捕和檢控都是針對犯罪行為,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思想無關;拘捕和檢控是基於事實和證據,並嚴格按照法律進行。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香港有獨立的司法制度及終審權,所有人都獲得公平公正的審訊。
聲明續稱,任何國家、地區、組織或個人以任何方式包庇香港犯罪分子,是蔑視法治,極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及粗暴干涉香港事務,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和不滿。他們包庇這些縱火、傷人、製造炸藥、暴動、危害安全等罪犯,窩藏在其國家或地區,對他們所犯的罪行視而不見,不顧其對當地社會和居民可造成的安全威脅,最終會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