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午召開記者會指,由於負責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功能已失效,政府已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根據議事規則,要求草案在6月12日直接提交大會恢復二讀。李家超形容這是艱難的決定,但建制派和反對派的分歧是死結解不開,為讓條例在有時限下通過,政府只有迫不得已繞過法案委員會,審議草案。
李家超表示,政府自今年4月3日提出修訂《逃犯條例》,4月12日法案委員會成立,至今已經逾5星期,仍無法正常運作,令政府無法向議員討論和解說,而石禮謙主持下的會議,更引起嚴重混亂、肢體碰撞下多人受傷,要向警方報案,影響了議會莊嚴形象。其後建制派和反對派雖進行了雙方會談,但會後分歧仍然嚴重,未達成共識,是一個解不開的死結,政府只好迫不得已,動用議事規則54條(5),將草案提交大會恢復二讀。
李家超強調,政府立場一直都希望透過法案委員會的平台,以正常程序審議草案,唯眼見法案委員會審議功能已失效,雙方協商後亦看不見出路,加上草案有急切性,政府是經過審慎考慮後作出此決定,是「不是很想選擇的選項」。
而被問及法案若一旦通過,但台方仍拒絕處理早前台灣殺人案,李家超會否承擔責任,他未有正面回應,僅指修例是本著公義建立法律基礎,港府做好自己本分,以處理法律上的真空,相信亦可保護任何地方社會。他重申,台港兩方都同意疑犯應接受法律制裁,政府會以務實態度向台方解釋。他亦呼籲大眾,利用草案恢復二讀前的剩餘時間,詳細看看草案細節,政府將開放渠道,無論來自哪一方,有意見提出,政府都會樂意聽,盡量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