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近50萬市民聯署撐修例 鄭若驊倡設監察員增人權保障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將於612日直接交上立法會大會審議,撐修例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於過去周末亦加強宣傳,截至今日(27日)上午11時,大聯盟已收集得近50萬名市民的實名簽署表示支持。至於有意見要求在草案加入額外人權保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認為,可考慮設立監察員,跟進個案移交後人權保障情況。

「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至今已收集近49萬人實名簽名。(大聯盟網頁)
「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至今已收集近49萬人實名簽名。(大聯盟網頁)
大聯盟召集人黃英豪(左五)支持條例草案直上立法會大會。(大聯盟網頁)
大聯盟召集人黃英豪(左五)支持條例草案直上立法會大會。(大聯盟網頁)
鄭若驊在網誌上說,市民必須履行公民責任,攜手維護法紀。
鄭若驊在網誌上說,市民必須履行公民責任,攜手維護法紀。

鄭若驊昨日(26日)受電視台訪問時重申,草案對人權保障完整,而當局亦可視乎情況,要求提出移交的地區、加入要公開審訊、確保有探視權等額外保障。她亦建議,可視乎不同個案情況,考慮引入監察員,跟進個案移交後人權保障情況。被問到移交後發現不太符合人權,可以如何介入時,她稱:「我相信一定要用當地司法制度,馬上就人權保障,提出相關司法程序。我們也可能跟相關地方提出一些交涉。」

被問到可否在法例訂明,移交後必須有公平審訊,鄭若驊認為要需時討論是否可行:「其實是有五個機會,每一個程序中都有機會中止申請移交。」

由「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於過去的周六日兩天,均安排一輛開篷巴士作為流動街站,穿梭全港各區宣傳支持修訂《逃犯條例》。大聯盟召集人黃英豪表示,支持條例草案直上立法會大會,因為立法會有多項條例需要審議,不可能為一條條例花無窮無盡的時間,應該讓修例返回民主程序,由立法會按照《議事規則》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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