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由今日起將每日下午4日舉行記者會,今天的記者會上,警方表示自6月9日首次出現警民衝突後,警方一共拘捕420人,行動中施放逾千枚催淚彈。對於有警員行為過激和態度惡劣,警方就有警務人員執法時行為有冒犯任何人,深表「唔好意思」。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余鎧均及高級警司江永祥向傳媒作出簡報。江永祥表示,警方表示由6月9日至昨晚的行動當中,總共施放約1000枚催淚彈、160枚橡膠子彈、150枚發海綿彈。多日行動中,共有420人被捕,包括347男73女,年齡介乎14至76歲,涉嫌非法集結、暴動、襲警等罪行。
江又指,警方在行動期間有139名警員受傷,至今有兩人留醫。有記者問警方,近日有民居投訴,警方在無示威者的情況下,在社區施放催淚彈,江表示「唔希望喺民居使用催淚煙」,強調警方使用武力時「極度克制」,會多次呼籲提示,但在別無他法的情況下,警方施放摧淚煙可製造距離,減低雙方受傷機會,在達到目的後會盡快停止。
另外,有市民投訴被警員毆打和拘捕,余鎧均則舉出其中一個日前將軍澳有街坊被警員「扑穿頭」的個案,指該市民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部門會調查。至於有傳媒影到觀塘警署有警員遠距離向人群開槍,江永祥解釋,事發時有警員在高樓見到有示威者對毆打持不同意見人士當時情況實在太緊急,但仍要開槍保護該市民。
對於有警員行為過激和態度惡劣,江永祥強調,警方無意冒犯任何人,包括市民和記者,警方亦會常常提醒,前線警務人員留心,但大家見到示者不斷攻擊警方,暴力亦越見升級。在此情況下警方要用「較有威嚴」的方法制止暴力行為,在此情況下,若有警務人員在言語或行為冒犯到其他人,他會深表「唔好意思」。
昨日的拘捕行動中,一名女子被警察抬走時走光,余鎧均先更正早前男警有份抬女示威者的說法,改口稱該女子由4名女警抬走。她又指男警從沒有觸碰該女示威者,而當後來該女示威者情緒回復平靜後,稱可自行走路,當她「企返起身時」並沒有走光。
被問到傳媒在採訪期間多次被警方阻礙,包括以強光照射以至推撞甚至攻擊,江表示明白到現場有部份警員做法「未如理想」,但現場情況混亂,強調並無意阻止採訪:「多個朋友都好過多過敵人。」
江稱,明白記者希望取得最佳位置拍攝,但他指目前情況和過去有所不同,又希望記者注意安全。余鎧均則稱,留意到記者站在示威者和警方之間,警方在向前推進時都很擔心記者安全。她強調不會阻止記者採訪,希望記者顧全人身安全。
余鎧均則向記者表示,警察都是香港人,都愛香港,警方希望香港能盡快回復社會秩序,如果繼續緃容暴力及不守法的意識,後果「實在是不堪設想」,代價要由全社會承擔,坦言不希望見到這個情況,警隊希望和市民一起,盡快走出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