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蔡傑銘今日(21日)表示,疫情嚴重需要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其中一項為「疫苗通行證」,包括商場、街市、食肆等,均為現時仍可進入的處所,市民需要接種疫苗後才可進入處所。
疫苗通行證會分3階段推行,第一階段:4月29日前,12歲或以上的人士須接種最少一劑疫苗;第二階段:4月底起,18歲或以上人士必須接種最少兩劑,12至17歲人士須接種一劑;第三階段:6月底起,18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2劑疫苗逾9個月,須接種第3劑才符合要求;12至17歲人士接種第1劑疫苗逾6個月,須接種第2劑才符合要求。
食肆安排會如現有D類食肆安排,進入前須「主動」出示疫苗接種證明,但市民進入超市、商場、百貨公司、街市等地方,只須「被動」證明已接種疫苗。蔡傑銘稱,做法類似市民須帶身份證出門,執行人員會抽查執法。
若市民必須經商場返家,可視為豁免疫苗證明條件,而市民在食肆購買外賣,也獲豁免主動出示疫苗接種證明。在學校相關安排方面,教育局重申,疫苗通行證安排應用於到訪中小學、幼稚園、補習學校的職員和訪客,而學生不會受影響。
執行方面,蔡傑銘表示,處所會分為主動及被動查核,其中主動查核的處所,包括餐飲處所及會址,進入的人士要主動出示疫苗接種紀錄,處所會利用政府的二維碼掃描器檢查。至於被動查核的處所,包括商場、百貨公司、街市等,負責人要確保員工符合「疫苗通行證」,顧客則不用主動出示接種紀錄,但執法人員可能會隨機抽查。
「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已增加自動顯示針卡功能,也可增加豁免接種證明書,當局稍後會在專題網站詳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