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偷渡台灣案上月在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裁決,其中10人被判監7個月至3年。「12港人關注組」昨日(25日)發文指,其中兩名家屬已完成所有隔離檢疫,並已到看守所探望子女,指他們精神不俗,共指家屬於回港前將再進行第2次探訪。據指,被判囚7個月的8名港人,預料將於3月23日服刑完畢。
10人上月被判囚之後,個別個屬隨即出發前往深圳要求探監,惟深圳市司法局因應疫情需要,要求已抵達內地的家屬完成隔離檢疫後可申請探訪,每月2次,每次不多於1小時。
去年12月30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就9男1女的控罪作出裁決,其中男子鄧棨然及女子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囚3年及2年,鄧被判罰款2萬元人民幣,喬則被判罰款1.5萬元人民幣。餘下8名男子,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被裁定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判囚7個月及罰款1萬元人民幣。另外2名事發時未成年男子則被移交本港警方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