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期間收到1.3萬份意見書,近98.6%支持立法,反映立法獲大部分市民,只有97份意見書反對,佔0.72%,當中約有一半不具署名或以「一香港市民」等不能辨認身分的方式署名。反對意見當中,有約4分之1來自境外反華組織、身處海外的通緝犯,或在獄中被扣留的人士,包括香港監察和國際特赦組織。他批評香港監察提出要制裁香港官員,贊助人和顧問亦有反華人士,而國際特赦組織亦曾虛報特區政府扣留維權人士。
鄧炳強駁斥英國外相卡梅倫批評23條立法的言論,指根據《聯合國憲章》,每個地方都可因應自身的政治、文化、經濟和社會情況,制訂適合自己的制度,並沒有誰比誰優越,質疑英國自以為仍處於百多年前的「帝國時代」,對立法的批評是雙重標準。鄧炳強又駁斥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指,美國公司訪問香港時要使用即棄電話和手提電腦的言論,鄧炳強指,非法竊聽是美國的「專長」,美國甚至會竊聽外國元首,質疑在美國做生意的人是否也要用即棄電話,強調香港是根據法例保障安全,是天經地義。
鄧炳強亦指,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司法人員,並呼籲大眾「起底」,不但有機會違反《港區國安法》和《私隱條例》,更是卑劣,無人格、無底線,社會應引以為恥;事件亦顯示23立法保障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