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周一發表明年優秀大學選調範圍,其中把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分校,從第二類高校降級至第四類高校,改為與省級院校等相同。這改動也直接導致中大深圳分校畢業生在報考內地公務員時,資格和待遇不再與香港中文大學畢業生相同。
按照選調公告大致劃定,第二類高校畢業生最高可報考省直、市直單位和副省級城市的區直單位公務員職位。至於第四類高校畢業生,最高則只可報考縣直單位和鄉鎮單位的公務員職位。
廣東省政府周一發表明年優秀大學選調範圍,其中把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分校,從第二類高校降級至第四類高校,改為與省級院校等相同。這改動也直接導致中大深圳分校畢業生在報考內地公務員時,資格和待遇不再與香港中文大學畢業生相同。
按照選調公告大致劃定,第二類高校畢業生最高可報考省直、市直單位和副省級城市的區直單位公務員職位。至於第四類高校畢業生,最高則只可報考縣直單位和鄉鎮單位的公務員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