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愛丁堡廣場下午有人舉辦集會,期間有人將香港大會堂外一面國旗扯下,防暴警察接報到場收起被國旗時,有黑衣人突然衝前撞擊警員,警方制服最少3人,其間有人推撞警員及投擲雜物,亦有人用腳踢向警員,情況混亂,2名防暴警察一度擎實彈槍戒備,警員並多次施放胡椒噴劑驅散人群。
「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於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集會事前已獲發不反對通知書。警方估計下午的集會高峰期有1500人,發生扯毀國旗事件後,大會隨即宣布集會提早結束。其後有黑衣人用水馬等雜物堵塞龍和道等道路,防暴警員到場移開水馬。
警方表示,下午約五時警員在愛丁堡廣場附近拘捕一名違法人士,期間有人向警員投擲雜物,施襲意圖搶犯,有黑衣人打算搶走被制服的人,亦有黑衣人上前腳踢一名防暴警,有警員一度拔槍阻止,場面極混亂,嚴重威脅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和公共秩序,警方使用最低所需武力驅散,嚴厲譴責有關暴力行為。
特區政府譴責集會人士揮動港獨旗幟,發表港獨言論,並把國旗拆下丟在地上,指違法人士須負上刑責。發言人指,提倡港獨不符合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不符合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