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不止】個人資料慘遭「起底」利用 被登記捐器官 梁美芬報警

反修例風波令不少政界人士、警員被「起底」,其電話、地址甚至身分證號碼等資料遭公開,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在facebook表示,收到市民通知,有人在Telegram群組內公開她啲資料,更冒用她身分在網上登記器官捐贈。梁美芬形容,冒用資料不能縱容,所以已去報警,希望警方嚴肅跟進。

需短訊核實 登記未完成

個人資料慘遭「起底」利用   被登記捐器官 ,梁美芬報警。(梁美芬facebook圖片)
個人資料慘遭「起底」利用 被登記捐器官 ,梁美芬報警。(梁美芬facebook圖片)

梁美芬表示,有熱心市民電郵告知,其資料被人登記器官捐贈,她立即查核,發現真的被冒充身分登記,但由於網上登記後要有短訊核實確認登記,現時登記未完成,而她本身無登記器官捐贈,她認為「幾時登記係自己選擇」,這是「自主權」問題,不應該在被整蠱、未經同意下「被登記」。

她形容,其實6月時已有網民惡意公布所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的個人資料,自己試過深夜收到滋擾電話,由於不想加重警方工作量,未有報警;但今次涉及資料被盜用,身邊亦有被「起底」朋友的資料被用作借錢等,她擔心今次器官捐贈只係試一下,日後或會被用作更多不法用途,所以報警處理。

冒用他人資料 最高可罰款10萬監禁10年

梁美芬認為,警方有能力追查到「起底」的人,如果「起底」行為是境外發生,反映涉案人士掌握眾多公眾人物的資料,但一定都會有線索追查到。

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記條例》,偽造及冒用他人身份資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0年,千萬不要以為在網上就沒有後果,同樣都要為行為負上民事同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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