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指,截至本月中,仍有203名區議員仍未完成開設地區辦事處,佔全體470名區議員約43%,指他們的地區辦事處仍在籌備當中。當局早前要求區議員上任3個月內開設地區辦事處。
按照當局的佈關規定,區議員履新後,三個月內需開設議員辦事處,但至今只有不足六成的區議員開設了議員辦事處。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在《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內提及區議員要在上任三個月內開設辦事處。現在仍未滿三個月,她有信心在月底前470個區議員會有地區服務處、辦事處,有服務點服務市民。
她又表示,其實辦事處的設立對區議員服務市民很重要,地區內開設辦事處的確不會說很容易,因為區議員可用的資源不是無限多。在現時有限的資源下,在三月內要找到合適的辦事處,簽租約、辦手續,然後裝修,可能是很急趕,中間可能遇到問題。
但麥美娟表示,各區的民政事務專員一直協助區議員,有需要時會進行協調,例如他們與房屋署(房署)簽約時遇上問題,房署同事其實很幫手,加上專員的協調溝通,房署同事也會協助,所以有信心470名區議員至今個月底能開設他們的辦事處,認為暫不需要延長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