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違規劏房情況有惡化趨勢,發展局書面答覆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指屋宇署去年發現有違規之處的分間單位(即劏房)有604個,比2017年發現的266個,大幅增加2.3倍。
獲發清拆令但尚未糾正的違規分間單位累計數目方面,在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分別有1204、1205及1511間。分間單位舉報個案有下降趨勢,在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分別為4169、3647及3046間,當局分別已巡查3045、2230及1798間,已糾正的違規單位則有254、253及249間。
當局指,常見建築違規之處包括開鑿違例門口以致違反有關走火通道的耐火結構規定、豎設間隔牆令走火通道阻塞、進行不合標準的渠管工程而造成滲水問題,以及過量裝設間隔牆或加厚地台令樓板負荷過重。
2016年長沙灣昌發工廠大廈三級火,揭發大廈多個單位被分間劏房出租,政府當年為加強針對工業樓宇內的違例住用分間單位的執法行動,地政總署針對工廈單位提供住宅或分間單位而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於2016年共有37宗個案,35宗位於荃灣葵青,另外2宗分別位於九龍東及屯門,至前年跌至0宗,去年亦只有1宗位於屯門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