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內9度求醫騙取免費新冠口服藥 6旬翁涉欺詐被捕

警方早前接獲衞生署轉介,指有人懷疑向私家醫生訛稱患上2019冠狀病毒病,從而獲得免費的新冠口服藥物。經深入調查,日在將軍澳區拘捕一名63姓陳男子,涉嫌「欺詐」。調查顯示,該名被捕人涉嫌在日內分別到9間私家診所求醫,並獲處方共9劑新冠口服藥物。該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涉案63歲男子日前被捕,現正扣查。(RTHK)
涉案63歲男子日前被捕,現正扣查。(RTHK)
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政府新聞網)
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政府新聞網)
新冠口服藥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文匯報)
新冠口服藥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文匯報)

港府去年4月開始向私家醫院免費提供新冠口服藥物,以便利他們向合資格並有需要的新冠病人處方。當局28表示,早前透過醫健通系統,發現個別有可疑的新冠口服藥物處方紀錄,包括有病人在短時間內分別從多名私家醫生取得由政府供應的新冠口服藥物,個案已轉交執法部門作進一步跟進調查。

兩款供港的新冠口服藥物,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及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均已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獲註冊為香港藥劑製品,私家醫生可透過藥廠訂購該兩款新冠口服藥物,並處方予有需要的新冠病人自費購買。

政府提醒市民,試圖以不當手段包括欺瞞醫生取得新冠口服藥物,可能觸犯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而售賣、轉售或無償供應相關處方藥物,均觸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相關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港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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