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但強調絕不容忍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情況,並理解不同持份者對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關注。
![公務員事務局:今屆政府不會立法處理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網上圖片)](https://n.kinliu.hk/wp-content/uploads/2025/02/n.kinliu.hk-2-768x573.png)
文件提到公務員以專業及不偏不倚的態度服務社會,應受到尊重,但環顧不同司法管轄區,專門禁止對公職人員作出侮辱行為的法例並不常見,推行相關立法工作會具相當挑戰性及爭議性。
局方又指出,目前香港已有法例,就可能對公職人員造成阻礙或傷害的行為訂立罪行,特區政府認為現階段沒有需要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的行為。隨着基本法23條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及香港社會穩定已得到有效保障,政府會善用現有法例及加強推行相應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措施,加強公民教育及宣傳,以期獲得社會人士對公務員執行公務的尊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