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34周年 灣仔及北角共帶走23人 警方:沒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

昨日為六四事件34周年,警方表示,從昨日(4日)中午至晚上11時,發現有人在灣仔及北角一帶的公衆地方,涉嫌破壞社會安寧,警方在現場共帶走11男12女,年齡介乎20至74歲,他們被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另外,保安局發言人對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就警方執法行動,肆意抹黑行為,予以譴責。

警員在維園一帶巡邏。
警員在維園一帶巡邏。

警方亦於昨日晚上九時許,在維園近噴水池巡邏期間,發現一名女子形跡可疑,上前截查時,這名女子拒絕合作並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警員向她作出口頭警告不果後,拘捕這名53歲女子,她涉嫌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另外,保安局發言人對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就警方執法行動予以譴責,批評協會對警方執法行動的指控毫無理據及失實,罔顧事實、混淆是非、企圖透過抹黑警方採取的合法行動。並嚴正重申,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人士或組織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或背景無關。

發言人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者會被依法追究,沒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而香港居民一直享有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亦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但在行使相關自由時,必須遵守法律和在不影響社會秩序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前提下進行。

事緣為近日警方在銅鑼灣及維園一帶加強巡邏及布防,並帶走多名人士,當中包括台灣大學研究生劉家儀,被警方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理由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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