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嬰兒家庭等公屋2年可申請過渡屋 下月1日生效

早前《施政報告》公布多項支援及鼓勵生育措施,包括在港出生嬰兒可獲2萬港元現金,明年起推出的居屋亦將預留部分單位配額供有初生嬰兒的家庭抽籤及優先揀樓。過渡性房屋亦作出相應調整,對於家有初生嬰兒的家庭,輪候公屋2年或以上即符合甲類申請人資格。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與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開會,決定調整甲類申請人定義以配合鼓勵生育政策方向。(圖為元朗「同心村」)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與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開會,決定調整甲類申請人定義以配合鼓勵生育政策方向。(圖為元朗「同心村」)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與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開會,決定調整甲類申請人定義以配合鼓勵生育政策方向。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與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開會,決定調整甲類申請人定義以配合鼓勵生育政策方向。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16日)於社交平台發文,指副局長戴尚誠與過渡性房屋的營運機構舉行會議,當中包括跟進一站式申請平台「住得易」的運作事宜,並且調整過渡性房屋甲類申請人定義,以配合新一份施政報告鼓勵生育的政策方向。

現時過渡性房屋的甲類申請人資格為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人士。順應新一份施政報告裡面,「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讓10月25日或以後有嬰兒出生的家庭可縮減1年輪候時間,過渡性房屋甲類申請人資格亦有調整,有新生嬰兒的家庭輪候公屋2年即符合資格。有關調整將於今年12月1日起生效。

至於乙類申請者,何永賢指有18歲以下的兒童的申請家庭,也會被納入為居住需要的甄選考慮因素。何表示有關措施可幫助有需要的家庭加快擺脫惡劣居所,改善生活,讓成長階段的小朋友有個更具安全感和幸福感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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