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相案林卓廷等人脫罪 律政司就三宗反修例案上訴

律政司已決定就近日3宗在區域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反修例案件,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當中包括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指控涉要求市民刪除拍到示威者的片段和相片之案件,其後林卓廷脫罪;另外兩宗上訴案件均涉及2019年11月理大附近的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上述3宗案件正等候排期進行上訴聆訊。

林卓廷被指控涉要求市民刪除手機照片。
林卓廷被指控涉要求市民刪除手機照片。

在林卓廷等人於2019年7月6日屯門遊行要求市民刪相的案件中,林卓廷和網媒記者曾焌熙同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此罪兩人皆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只有曾焌熙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正還押至2月9日候判。至於林卓廷、曾焌熙脫罪的裁決,以及同案女社工鍾凱研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同樣就其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

理大一帶暴動期間,有示威者試圖闖越警方設在學校外圍的封鎖線逃離現場。
理大一帶暴動期間,有示威者試圖闖越警方設在學校外圍的封鎖線逃離現場。

至於另外2宗涉及理大附近一帶的暴動或非法集結或案件,其中一宗於2019年11月18日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發生,10人被控非法集結,當中8人包括羅曉峰、蔡希霖、杜俊興、鄧子健、彭永強、麥俊彥、周浩泓及葉自傑被裁定脫罪,律政司就該8人提出案件呈述上訴,餘下2名被告罪成,將於2月7日判刑。另一宗暴動案涉同日在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發生。該案被告之一的歐育婷經審訊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就此裁決提出案件呈述上訴;同案其餘4人則罪成候判。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述這3宗上訴案現時均未有聆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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