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一名患情緒病姓李(38歲)男子上周日(15日)病發襲擊母親及妻子,警員到場時又持菜刀及剪刀衝向警員,在被警告不果後被開槍擊中胸口,送院不治。死者妻子及兄長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表示「好後悔報案」。警方晚上回覆傳媒查詢時解釋,根據初步調查,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李妻指當時全程躲於房間,聽到「放低武器」。她憶述:「我重複講咗好多次唔可以開槍,但我唔知點解警員仲要開槍,咁樣一槍打死佢。」聲淚俱下表示覺得報警決定害死了老公:「報案叫你過嚟係幫助我,唔係叫你殺死我老公。」她又質疑警員為何不打手、腳、肚等地方,又或者使用胡椒噴霧、讓談判專家處理。她又說沒有見到丈夫持刀:「佢從來都無用過暴力,打佢手手腳腳都接受到,但係你一槍打死佢真係接受唔到。」
李兄則表示,當日其母親及弟婦在房間內沒有危險,胞弟最多在客廳遊蕩,又指如果家屬致電,他會回家制止死者,除非有持刀才會報案。他質疑警員說在1.5米距離開槍,形容情況危急,他認為有更多選擇,可以讓其他3個警員幫手,而1.5米距離根本不能觸及警員:「就算隻手再長,都不能攻擊到警員,飛刀都有盾牌擋住,警員係有足夠時間採取其他行動。」日前他已經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兩位家屬表示,要為死者討回公道,亦要求警方道歉。
警方表示,事件十分不幸,深表難過,並向死者家屬表達深切慰問。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及各種不同程度的武力有嚴謹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上亦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根據初步調查,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警方又指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經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作出全面調查,完成調查後再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由死因裁判法庭決定會否展開死因研訊。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日前亦向死者家屬及傷者致以深切慰問,表示這是大家都不希望發生的事情。他指案發當日死者手持鉸剪和菜刀,警員曾重複警告,希望對方冷靜放下武器。惟電光火石之間,死者突然間衝向警員,最近距離1.5米:「大家想像下,咁嘅情況下,如果有兇徒拎住可致命武器衝過來,對住你,假設有警員在場,你希望佢作出果斷行為盡快制止,還是叫停談判?希望大家認真諗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