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將檢討投訴法官機制 不設量刑委員會但發出量刑指引

近年社會對法官判決屢有爭議,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個案更有增加趨勢。司法機構表示,將會就針對法官操守行為的投訴處理機制進行檢討,以進一步提高機制的透明度與問責性,並在過程中考慮公眾意見。對於量刑,司法機構指,消除判刑差異上,上訴及判刑覆核是比設立量刑委員會更有效及常規的做法。

司法機構在回覆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有關要求司法機構到立法會回應設立量刑委員會及監察司法人員委員會事宜的信件時表示,司法機構去年已將廣受關注的投訴法官個案調查結果上載至司法機構網站,但因應司法機構的投訴處理機制受到公眾關注,故會在不削弱司法獨立的前提下,就機制進行檢討。

此外,司法機構又在信中指出,社會上對設立量刑委員會的建議全部關乎下級法院最近對與社會事件有關案件的量刑決定,司法機構重申就訂立具權威性及約束力的量刑指導,以及消除判刑差異上,上訴及判刑覆核是更有效及常規的做法。

司法機構指出,上訴法庭至今已處理至少10宗源自與社會事件有關案件的判刑覆核,並發出重要量刑指引,這些指引對下級法院具有約束力。司法機構將於未來幾個月審理更多同類案件,其會加快排期聆訊有關的上訴及覆核案件。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期望司法機構盡快提供清晰方向及時間表,以釋除公眾對司法機構處理法官投訴時「官官相衞」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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