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 環保署澄清無禁大廈物管以大型指定袋包底

垃圾徵費將於今年4月1日起實施,但法例至現階段仍有不少市民覺得不清晰。環保署表示,外界誤傳當局不容許物業管理公司,擺放大型指定袋收集住戶垃圾,署方澄清,法例並無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包底」,但相關做法不能免除住戶在棄置垃圾時,仍需要用指定袋的法律責任。

環保署在環境及生態局的社交網頁上,貼出澄清垃圾袋中袋的問題。
環保署在環境及生態局的社交網頁上,貼出澄清垃圾袋中袋的問題。

環保署強調,垃圾徵費的原則,是每個市民都應該為自己棄置的垃圾負責,因此署方並沒有建議「包底」的做法。不過物管公司仍需以指定垃圾袋,包好住戶沒有用指定袋棄置的垃圾,才可交予垃圾收集商,否則垃圾收集商不會接收。

另外,環保署又指,近日亦有人誤指法例不容許向有需要的人士派發指定袋,署方強調,法例禁止無認可的售賣,但無限制任何人士或團體,在非牟利工作或活動中派發指定袋給市民。

環保署在環境及生態局的社交網頁表示,法例沒有禁止物管公司「包底」即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署方強調,垃圾收費是建基於每位市民都應該為他棄置的垃圾負責的原則,因此並沒有建議「包底」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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