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本於4月1日起實施,但有見社會對執行細節仍有不少疑惑,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於今天(19日)下午4時在政府總部就推廣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的優化安排會見傳媒宣布,垃圾收費措施會分階段推行,4月1日會先由政府部門「先行先試」,延至8月1日才擴展至公眾層面實施垃圾收費。
謝展寰表示,有見最近社會各界對垃圾收費的討論及提出的問題,不少人反映不了解如何執行及相關細節,而基於市民的積極參與非常重要,為了幫市民大眾及業界了解計劃,謝展寰指已向行政長官作出兩點建議,包括將法定生效日期延至8月1日,容許當局作更多具體解釋,令各界了解操作及細節;同時他又向行政長官提出,垃圾收費會在政府及不同樓宇在4月1日「先行先試」,冀透過真實操作而非抽象解說,實地展示作宣傳教育,同時有助「演練」政策細節,對政府而言亦是負責任做法。謝展寰提到行政長官支持有關建議,並指派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進行跨部門統籌工作,他會在周一(22日)就事件諮詢立法會,而賣指定袋等相關工作則會按時間表繼續。
謝展寰重申已做大量準備工作,10月已做電視宣傳,為業界提供指引,市民關注度增加,但過去一周很多市民表示不理解,故當局希望做好解說才推行。謝展寰稱以往當局用文字解說感覺較抽象,因此會在政府部門和一些樓宇「先行先試」,亦可以用影片展示每個環節的操作,讓市民放心和覺得措施簡單易行。至於為何押後至8月,他解釋是因為6至7月是學校考試期,而8月是暑假,認為是好的推行時機。
此次是垃圾收費第二度押後實施日期,條例草案於2021年8月在立法會通過,原擬去年底推行,但政府表示考慮到去年底至今年農曆新年期間垃圾量大增,以及清潔服務業人手緊絀,故延至今年4月1日實施收費。在去年7月的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謝展寰曾承諾實施日期「一定不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