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保安局局長首次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對羅冠聰等6名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實施限制措施;在北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香港警方依據《香港國安條例》採取措施,合情合理合法。
據中新社消息,林劍今日(12日)主持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就香港警方對羅冠聰等6名潛逃英國人士施行撤銷特區護照等多項措施提問。
林劍表示,羅冠聰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其惡劣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根本利益,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香港警方依據香港國安條例對其採取措施,是維護香港法治、捍衛國家安全正當必要之舉,合情合理合法。林劍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
羅冠聰:申請難民身份時已交出特區護照
已潛逃英國多年的羅冠聰在社交平台回應港府實施針對性措施,指在2020年於英國申請難民身份時,他已把特區護照交予內政部,即使在庇護申請成功後也沒有取回。換言之,他在2021年起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劉祖廸亦在社交平台指一直只持有BNO,從來沒擁有過香港特區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