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法官被急撤換 清洪:情況罕見 江樂士:須解釋有關安排 

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周審理將軍澳「連儂牆」中年男導遊斬人案,最終判處被告囚45個月,郭官在陳詞時直斥反修例示威者影響民生,行為與文革極端主義無異,引起爭議。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周一(27日)決定調走郭官,不讓他處理所有與反修例有關案件。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和資深大律師清洪均表示,雖然郭官同情被告處境,但並沒有因此輕判他,江更認為,高官須解釋換郭官安排,以釋疑慮。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若法官持有特定政治立場就被調走,對部分法官或許構成壓力,恐怕會構成反效果。

審理反修例案件的區院法官郭偉健因表明政治立場而被臨時掉換。(網上圖片)
審理反修例案件的區院法官郭偉健因表明政治立場而被臨時掉換。(網上圖片)
江樂士指,區院須解釋為何臨時換走郭官。
江樂士指,區院須解釋為何臨時換走郭官。
清洪認為郭官判刑合理,指他雖對被告表現同意,但並沒有輕判他的罪。
清洪認為郭官判刑合理,指他雖對被告表現同意,但並沒有輕判他的罪。
湯家驊指,倘若法官持有特定政治立場,就會被調走,對部分法官或許構成壓力。(黃冠華攝)
湯家驊指,倘若法官持有特定政治立場,就會被調走,對部分法官或許構成壓力。(黃冠華攝)

江樂士認為,郭官的判刑合理,儘管在判辭中對被告的處境深表同情,但他並沒有基於此理由而減刑,郭官顯然只希望被告了解,法庭量刑時曾考慮到他的背景,並宏觀分析事件,尤其是被告犯案的原因等等。法官分析案件背景,有助選擇適當的量刑準則決定刑期。就本案以言,郭官採取6年為量刑起點,僅較區院最高可判處的7年刑期,低了一年,反映郭官抱持嚴肅態度處理本案,最終考慮被告其他求情因素,以及認罪扣減,才將刑期下調至39個月。

江樂士形容,「判刑是一門藝術,並非科學」,每位法官都有其判刑風格和特色。他認為郭官已細心綜合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合理的判刑。

對於司法機構解釋郭官臨時「被換走」安排,乃因社會上對郭官的判刑理由有爭議,臨時改由首席區域法官高勁修親自處理反修例相關案件。江樂士認為,公眾應尊重高官的決定,但他期望高官能早日詳細解釋安排因由,釋除公眾疑慮。

清洪亦同意郭官判處的刑期恰當,法官跟普通人一樣,有權就社會事件發表意見或表明政治立場,至於他應否公開發表言論則是另一個議題。儘管郭官在判辭中對被告深表同情,但入獄45個月絕對不能稱得上為輕判。清洪反問,倘若郭官在判辭中明言支持示威者,泛民的反應會否截然不同,雖然以往法官曾因為其經歷被邀請「避席」,但法官因為公開表明政治立場而被臨時掉換可是司法界史上首次。

湯家驊則認為,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應在內庭以警誡方式處理事件,但他直接高調地撤換郭官,即使他的原意是確保司法機構中立,但有機會惹來反效果。湯家驊指,法官根據雙方大狀陳辭內容,在判辭中立分析案件的情況並非少見。惟司法機構高調因法官的政治傾向和個人立場,宣布調配安排,屬罕見情況。湯家驊不排除調配安排有「弦外之音,暗示倘若法官持有特定政治立場,就會被調走,對部分法官或許構成壓力。高官調走郭官,本意為保持司法機構中立,但恐怕會構成反效果。

對於臨時換走郭官的做法,司法機構發言人在回覆傳媒查詢時,僅稱「編排案件是由有關法院領導負責」,即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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