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學生會4名成員,涉嫌挪用過百萬元經費被捕。4人分別是3男1女,年齡21至24歲,報稱是學生、店務員及文員,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早前收到舉報指,位於屯門的嶺南大學學生會財政賬目混亂,更有學生會幹事涉嫌非法挪用學生會公款作私人用途。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前日採取執法行動,以盜竊罪及串謀盜竊罪拘捕嶺大4名學生會骨幹成員,消息指,包括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他們涉嫌在過去一年私自挪用學生會130萬元公款,其中兩人涉公款私用,包括使用信用卡吃喝玩樂和旅行,再用公款還卡數,甚至用公款來炒股票。
警方強烈譴責4名被捕人利用職務中飽私囊,不但違反法律,更辜負了廣大學生群體的信任,而案件反映了大學的學生會在財政管理方面應加強監管。
嶺大回應指,正了解事件,會配合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