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改變區議員的產生辦法。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說,區議會改革涉及修訂6條主體法例及14條附屬法例,涵蓋區議會職能、組成辦法、加入委任等條文,為配合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年底舉行,會爭取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立法程序。
張國鈞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基本法》未有特別寫明有關地區行政管理,由政府自行制定法律,因此今次修改法例,希望能將地區管理撥亂反正,令區議會做到清風氣正。
他指出,本屆區議會被個別有心人利用制度,未有履行《基本法》列明「非政權性區域組織」的初心,他指,改革區議會是希望把地區管理撥亂反正,當局過去委任的區議員,往往來自專業背景,在議會上提供不同角度的意見,對社區的投入程度與其他議員無異,並不認同委任議員無心服務社區的說法。
張國鈞說,立法會離暑假休會只剩兩個多月,律政司要預備的工作都已預備好,又說在立法會完善選舉制度時也處理過相關情況,同樣涉及相當多主體及附屬法例,當時也能在相對緊迫時間處理好,相信律政司今次亦能支援相關政策局。
張國鈞又表示,大灣區發展是香港融入國家發展政策的切入點,但港人在大灣區生活時,難免要面對制度差異帶來的問題,故此當局成立了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由法律業界、學者、商界代表等組成,羅列兩地制度差異所造成的問題,並尋求解決方案,令香港既能保留特區特色,亦能融入國家發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