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體育市場崛起,相關爭議愈來愈多,亦更加複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一個體育爭議解決方案研討會上表示,體育調解及仲裁可以合時、真正地解決爭議。律政司本月初正式成立體育爭議解決諮詢委員會,上星期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期望今年內正式啟動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
張國鈞指出,涉及運動的爭議可包括運動員參賽資格和紀律違規,以至商業事務,例如賽事轉播、知識產權等,涉及多方持份者的利益,亦需要專業知識及理解才能處理。他指,精英運動員的體育生涯不長,要有快捷的方法解決爭議,使他們能專心比賽。
張國鈞說調解作為一種非對抗性排解糾紛程序,強調爭議各方的溝通和合作,能有效保持大家的關係。調解的和解方案亦十分靈活,可以不受傳統法律框架的限制,使得爭議各方較容易達至互利共贏的結果,十分適合用來解決體育爭議。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表示,港協暨奧委會目前在體育爭議中,擔任仲裁、調解及議決的角色,但由於代表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亦擔心一旦港協暨奧委會會員與非會員出現爭議,港協暨奧委會能否公正地解決,因此需要第三方仲裁員作出公平公正的議決,認為能夠令香港在解決體育爭議事宜上更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