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今天下午在香港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發表演說時透露,司法機構正積極探討兩項措施,當中包括引入現場直播選定的司法程序,稱若情況合理可行,今年內或可就部分法庭程序、或於某些法院級別推行現場直播;另一方面,司法機構亦會就資訊科技策略計劃推出新措施。
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演辭中簡述了兩項正積極探討的措施。首先,就現場直播選定的司法程序方面,張舉能稱隨着科技的發展、法庭座位數目有限和公共衞生的考慮,為進一步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強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心,故安排現場直播司法程序是順理成章的發展方向。
不過,張舉能也提到,並非所有司法程序都適合現場直播。他以刑事審訊為例,尤其是有陪審團參與或涉及易受傷害的證人的審訊,未必適合沒有設限的直播。而另一方面,現場直播上訴程序,尤其是終審法院的聆訊,則有強大的支持理由,但仍須慎重考慮直播內容可能被不當使用、法官或法律代表被「起底」等情況。
基於上述考慮,張舉能稱決定在司法機構成立工作小組,由一名資深法官擔任主席,就現場直播法庭程序方面的指導原則及施行細節進行研究,期望若情況合理可行,可於今年內就至少就部分法庭程序或於某些法院級別推行現場直播。
至於第二項司法機構正在考慮的措施,是關於其資訊科技策略計劃。張舉能稱,司法機構去年已分階段推出電子訴訟系統,而現時是合適時間進一步推動邁向電子訴訟這目標,強烈促請法律界積極考慮轉用電子訴訟系統。
張舉能透露,正考慮訂定目標時間表,例如以新系統有關部分推出後3至5年為期,規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訴訟人,除非在特定的情況下另有豁免,否則必須以電子形式進行訴訟。司法機構會全面諮詢法律界及其他持份者,法官和支援人員亦會有足夠支援和培訓。張舉能表示:「我深信在現今的數碼年代,這是實現訴訟模式現代化的重要策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