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條例明年初生效 勞福局將推網上平台協助專業人士作判斷

將於明年1月20日起生效,特區政府今年1月展開三階段的保護兒童運動。局方將推出指南及網上「決策流程圖」,提供25類需強制舉報的專業人士參考,有關人士若發現嚴重虐兒個案卻沒有作出舉報,便就要負上刑責。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相關的準備工作,有議員關注若指南判斷認為無須舉報,可否作為法律理據辯護。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強制舉報者如實地按指南填寫,可作為辯護理據。

強制舉報虐兒條例明年初生效,早前童樂居於虐兒事件後,已推行一連串徹底的改革措施。 (資料圖片)
強制舉報虐兒條例明年初生效,早前童樂居於虐兒事件後,已推行一連串徹底的改革措施。 (資料圖片)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於明年1月實施後,教師、社工、醫護等25類指明專業人士,若發現嚴重虐兒個案,不舉報就要負上刑責。勞工及福利局將推出網上平台,以及設立指南,協助他們判斷是否需要舉報。昨日立法會相關委員會上,勞工及福利局介紹該指南及網上決策流程圖。

根據流程圖,政府設有不同範例,包括身體、心理虐待、疏忽照顧、性侵等。以疏忽照顧飲食為例,進入頁面後,會看到一份問卷,列出需考慮的因素,例如是否已有初步懷疑?是否兒童自己說?有關專業人士只是需要選「是」、「否」,或「不確定」。答完後會再問其他問題,例如是否危及生命及健康。部分問題旁邊有額外解釋,幫助思考。

當完成回答問題的程序後,平台會建議有關人士是否需要舉報,平台並供他們直接按「以書面提交報告」,跳到舉報頁面,有關平台將於本月底,公開給公眾查閱。

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表示,「若跟足來做,就不會違反(法例)?」何啟明回應指:「若如實地按那時的意見填,若建議是不需強制舉報,這也是個辯護。」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家庭及兒童福利)鄒鳳梅補充指「可能到最後係未至於即時舉報,但你會見到建議,係你應進一步跟進有否其他需要。」

另外,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管浩鳴指出,「若流程圖出來後,結果也是要自己決定,這可能對他們有些,我自己認為有些困難。」何啟明表示:「可能給一些很虛的資料,可能很多也填『不確定』或『否』,不誠心去回答問題,而取得一份不確定的結果,而自己不需舉報,最後責任也是在舉報者身上。」

鄒鳳梅表示:「可能到最後是未至於即時舉報,但你會見到建議,是你應進一步跟進有否其他需要。」

為針對實施初期,舉報個案會較多,社會福利署表示,將開設41個常額職位,增加執法、支援的能力。鄒鳳梅表示,一般而言,無論警方,或社署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科,即時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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