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客提案制裁香港法官及官員 律師會譴責:對法治、司法、檢察和政府管治誠信的侮辱

美國參眾兩院跨黨派議員,昨日(2日)向美國眾議院提交一項關於檢視針對香港的制裁法案,要求確定名列於法案中的 49 名香港法官、檢控人員和政府官員等,是否符合美國與人權相關的某些法例的制裁條件。對此,律師會強烈譴責任何企圖干預司法公義或挑戰法治、司法獨立、檢察或政府管治誠信的行為。

律師會發出聲明強烈譴責美國的制裁行為,指《基本法》確立了司法獨立在香港的憲制地位,不受任何干涉。
律師會發出聲明強烈譴責美國的制裁行為,指《基本法》確立了司法獨立在香港的憲制地位,不受任何干涉。
多名港府問責官員及法官被美國政客提案制裁。
多名港府問責官員及法官被美國政客提案制裁。

是次被點名的人士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以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多名法官和裁判官。律師會發出聲明,指《基本法》確立了司法獨立在香港的憲制地位,不受任何干涉。而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憲制角色是按法律斷案,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司法誓辭,均要求他們無畏無懼地捍衞法律和維持司法公義。而《基本法》亦訂明,香港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另外,聲明亦指出,《香港國安法》是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制定。政府官員須按照法例規定,克盡己職。《香港國安法》已明確規定,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當依法尊重和保障特區居民,在《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的規定下所享有的人權,包括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和示威的自由。

律師會表示,任何企圖以制裁方式,向被委派處理某類案件或基於他們的法定角色而履行職責的法官、
檢控人員及政府官員施壓的行為,都是對法治以及司法、檢察和政府管治誠信的侮辱,呼籲各界尊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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