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多年前授權律政司外聘大狀及專家以處理複雜案件,早前律政司向委員會提交的財務文件顯示,2022至23年度的外判案件法律費用近1.9億港元,當中龔如心遺產受託人案,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李柱銘、何俊仁等7人於2019年8月18日在維園非法集結上訴案,涉及費用已逾490萬港元。
律政司所提交的文件顯示,就22-23年度、截至本年3月31日用於非按核准收費表支付法律費用的外判案件開支總額為港幣189,897,917元。其中政府就終止向法國公司Echelles Riffaud S.A.購買消防車合約之民事訴訟,律政司委聘一名本地資歷較深的大律師及一名本地大律師代表,以及委聘兩名本地及海外專家為消防處提供專家證供以作抗辯的開支共數近320萬港元。
另外,黎智英與另七人涉2019年維園流水式集結案,案中被告先後認罪及被裁定罪成,惟被告們就定罪及刑期各自提出上訴。律政司委聘兩地本地資深大律師及資歷較深的大律師負責上訴工作,當中的開支共數214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