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立 張舉能出任主席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擔任委員會主席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擔任委員會主席

近年社會對法官判決屢有爭議,對法官的相關投訴個案急增,司法機構今年1月曾表示,會就針對法官操守行為的投訴處理機制進行檢討。司法機構今日宣布,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的兩層機制,將於本月16日起生效,並委任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擔任主席。

據司法機構宣布,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在主席之外,共有8名成員,有一半是在任的資深法官,包括日前剛「升官」的終院常任法官林文瀚、終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院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委員會其他成員則包括鄭維志、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劉燕卿及李焯芬。相關任命在本月16日生效,任期兩年。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上述成員分別在司法或其所屬的專業及公共服務範疇,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這有助提高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透明度和問責性。

在諮詢委員會成立後,若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可跟進投訴屬於性質嚴重、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將會以兩層機制處理。第一層是先由多於一名高院法官所組成專責的法官小組調查投訴,第二層的諮詢委員會繼而會審視投訴及給予意見,再由終院首席法官就每項投訴作出決定。

至於在諮詢委員會成立前完成的調查,將不會被重新考慮。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傳媒查詢時指,4名擔任委員會成員的社會人士都熟知司法程序及香港法治情況,認為人選可以接受。他認為由業外人士參與處理投訴,能令委員會更「接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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