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向國安處提交資料 月底開大會表決解散

警方國安處早前致函支聯會要求提交資料,支聯會再次表明不會配合,及批評警方濫權及不合理。另外,支聯會7名常委日前曾召開會議,無法就解散達成一致共識,最終只有4人同意解散。支聯會將於本月25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商討是否解散。

支聯會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左二)及時任常委早前曾開記者會,表明不會配合警方國安處調查,堅決拒交資料。
支聯會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左二)及時任常委早前曾開記者會,表明不會配合警方國安處調查,堅決拒交資料。
鄒幸彤表示,支聯會將一直堅持平反6.4等訴求。
鄒幸彤表示,支聯會將一直堅持平反6.4等訴求。

警方早前給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等10名支聯會董事發信,指根據《香港國安法》,要求他們提交資料。支聯會常委今早召開記者會,交代常委會過半數通過解散支聯會,本月25日下午2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進行解散決議。

副主席鄒幸彤表示,支聯會不會向警方國安處提交任何資料,並質疑該處控民間團體為「外國代理人」。她指,信中未就指控提供任何證據,亦未有表明支聯會代理那個國家或組織。她強調,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質疑相關部門利用「釣魚搜證」方式,並批評相關要求違反自然公義的準則。

鄒幸彤提到,過去一段時間也有思考,支聯會是否能以註冊公司形式營運下去,強調不希望散播恐懼。她指,支聯會平反6.4等訴求一直堅持,認為會方是華人社會良知的象徵,因此不希望解散與否會是一個閉門的討論,呼籲會員及大眾也可參與討論利弊何在。她又表示,支聯會有百多名會員,會員大會要至少有20名會員出席,要有在席7成半會員通過才會解散。

警方表示,留意到有團體公然表示不會遵從要求提交資料予國安處,強調必定會依法跟進,並重申國安處是根據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團體提交資料,若不依時提交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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