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加強檢控未遵辦強制驗樓業主  最高可罰5萬判監1年

最近接連發生有舊樓冧石屎或批盪,甚至導致傷人事件,發展局長甯漢豪指出,現時有幾千宗未遵辦強制驗樓的個案,若到年底仍未落實驗樓,當局就會提出檢控,強調政府未來有決心處理舊樓維修問題。現行法例下業主若不遵從強制驗樓通知,最高可被判罰5萬元及監禁1年,當局會聚焦加快檢控。

甯漢豪指業主有第一責任驗樓和維修,若樓宇失修造成傷亡或損失,業主要負責。
甯漢豪指業主有第一責任驗樓和維修,若樓宇失修造成傷亡或損失,業主要負責。
甯漢豪強調政府未來有決心處理舊樓維修問題,目前會聚焦加快檢控。
甯漢豪強調政府未來有決心處理舊樓維修問題,目前會聚焦加快檢控。

甯漢豪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當局目前識別出約1100幢遲遲未驗樓維修而需要屋宇署介入的樓宇,其中400多幢正在檢測,600多幢正在維修,一般需要5至6個月勘察,約7個月完成維修,工程可在1年半內完成。

她指業主有第一責任驗樓和維修,政府在安全考慮下進場,業主仍然會有代價,包括會被追討有關工程費用和2成附加費,期間若有意外造成傷亡或店鋪損失,業主仍要負責,因此不可能等到屋宇署進場維修。

甯漢豪承認,以往政府在執法方面相對寬鬆,會延長驗樓限期,如果業主仍不遵辦,亦可能相隔半年甚至幾年才作出檢控,但現時將會加快執法。甯漢豪又指,過往檢控個案只是判罰幾千到幾萬元,亦未有監禁,但認為加重罰則未必有最大幫助,

甯漢豪指出,全港有3000多幢三無大廈,民政事務署會協助大廈成立法團,以進行維修,長遠會加強執法、協助業主和教育公衆,重申如果業主不按要求驗樓和維修,或已違反《建築物條例》,一旦因為樓宇失修而造成傷人,更可能要負上刑事和民事責任,即使業主有買保險,都會「有排煩」。

甯漢豪又表示,市建局無可能負責全港的重建工作,亦要藉私人市場力量進行舊區重建,當局將降低強拍門檻,將視乎樓齡,由以往8成業權降低至6成,並容許相連地段合計業權,最遲年底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至於7年樓齡賠償機制令市建局面對巨大資金壓力,甯漢豪指,7年樓齡補償機制非市建局獨有,政府基於公共理由收購單位,亦是用相同補償率,又指市建局近年均負責較大規模和裨益社會的項目,7年樓齡補償機制的確有助促成重建,並縮短收地時間,當局已提高借貸上限和提供土地,協助解決市建局的資金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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