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向年輕一代推廣桌球活動,政府擬修訂《遊樂場所規例》,將桌球館最低入場年齡由16歲降至8歲,允許穿校服者進入,並將限制進入時間由晚上8點至翌日早上10時,縮短至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政府擬第4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立法,明年首季生效。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下周一將討論有關修訂建議。根據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提交的文件指出,近年香港桌球界湧現了不少殿堂級的好手及年青新星,包括傅家俊、吳安儀及溫家琪,而桌球運動亦有年輕化的趨勢。今年4月,年僅12歲的廖予生在英國舉行的2023年英國U14桌球錦標賽決賽中勇奪冠軍,成為香港第一位桌球運動員贏得此項殊榮。
局方又稱,社會上不少人提出應盡早讓青少年接觸桌球運動,培育新一代桌球運動員,有意見認為現有法例局限青少年參與,標籤桌球運動為不良活動,窒礙其普及和發展,加上相關體育總會及業界亦認為現今少年(8歲或以上)體質,包括身高及手眼協調方面均適宜參與桌球運動。隨着時代進步,政府已優化桌球館發牌制度,又增加對桌球館的巡察,桌球館環境近年已大有改善。
康文署就放寬限制諮詢保安局、教育局、民青局和勞福局,各局均持開放態度,並無特別意見。署方亦在7月25日於兒童事務委員會(由政務司長任主席)轄下的保護兒童事務工作小組會議上作諮詢,委員均支持放寬方案,指青少年不適合逗留至深夜,逗留時間限制在晚上11時前合適;委員會亦支持最低年齡限制降至8歲,主要因過往兩年參加桌球比賽或訓練,須向康文署申請豁免者年齡均為9至15歲。
吳安儀表示,有關限制放寬後,對桌球將來重返大型運動有很大幫助。她一直認為桌球像籃球、游泳等其他運動一樣,可成為學校的運動會或課外活動。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認為,此舉有助「搣甩」桌球被視為「不良活動」的負面標籤。對於有聲音擔心青少年在桌球館會接觸到其他成人娛樂活動,霍建議措施放寬初期可增加巡查次數,提醒娛樂場館需限制青少年參與其他成人娛樂活動,並定期檢討措施成效。
香港桌球總會亦歡迎政府修例,但認為毋須設限。主席羅永聰指,「放寬至晚上11時、將年齡降至8歲,其實這個都沒有需要,如果真的喜歡打桌球,你管我5歲又好,或是我晚點打到11、12時,因為我累了,我自然就會離開回家休息,不需要政府來提醒我。」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亦表示,自2021年至今,共接獲13宗涉及少年欲於限制時間進入桌球館的申請,申請者介乎9歲至15歲,所有申請皆獲批。
根據現行《遊樂場所規例》列明,桌球館持牌人除非獲康文署長書面明確准許,否則不得准許未滿16歲者晚上8時至翌晨10時期間進入該處所;亦不准任何身穿校服者在營業時間內任何時間進入。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有關限制是因上世紀6、70年代認為有需要適當保護16歲以下心智未成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