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禁止違國安法者任社工 狄志遠憂遊行示威被界定為危害國安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16日)下午開會,討論社會工作者註冊事宜。政府建議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表2,令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擔任或繼續擔任註冊社會工作者。新思維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表示,業界憂慮過往參與的遊行示威可能被界定為危害國家安全,修例範圍過闊或會造成寒蟬效應。

狄志遠表示,業界會擔心過往的遊行、示威行為會被界定為危害國家安全。
狄志遠表示,業界會擔心過往的遊行、示威行為會被界定為危害國家安全。

狄志遠表示,社工在合法情況下抗議、遊行、示威,表達與政府不同的聲音,這是他們過往的做法,業界會擔心過往這種行為會否被界定為危害國家安全。惟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恆鑌就指,委員發言時要實話實說,不能引起公眾恐慌,希望大家留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應,建議的修例暫時未列出所有危害國家安全涉及的範疇,是因為《基本法》第23條未立法,強調今次修例清晰,怎樣才是危害國家安全亦有案例可參考:「希望大家不要製造恐慌,在座不少朋友間中也會遊行示威,我有時自己接信或派代表接信。我看不到遊行示威和危害國家有任何直接關係。」

羅致光又稱,除了社工註冊條例,政府亦正研究修改其他專業範疇的法例,涉及《港區國安法》的執行還有很多其他專業,特別是法定組織,一些公權運用的時候可能有些工作要作出調整。至於何時會把相關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他就指因為涉及的條例較多,相信在政府換屆前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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