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遣送政策生效 聲請人司法覆核許可被拒可被遣返

政府為加快遣送聲請不獲確立者離港推出的「更新遣送政策」今日(7日)起生效,聲請人士司法覆核許可被原訟庭拒絕後,不論是否提出上訴,入境處都可執行遣返行動。此外,政府亦計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修例,將目前是戒毒所的勵顧懲教所改為用作羈留免遣返聲請人,修例後入境處羈留人士的整體名額會由現時660個增加至900個。

卓孝業表示,如果以過往羈留越南船民方式收容聲請人士,會存在不少法律挑戰。(港台圖片)
卓孝業表示,如果以過往羈留越南船民方式收容聲請人士,會存在不少法律挑戰。(港台圖片)
今日(7日)起,聲請人士司法覆核許可被原訟庭拒絕後,不論是否提出上訴,入境處都可執行遣返行動。
今日(7日)起,聲請人士司法覆核許可被原訟庭拒絕後,不論是否提出上訴,入境處都可執行遣返行動。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6日)開會討論政府加快處理免遣返聲請人士的安排。議員何君堯質疑即使增加羈留名額,仍是杯水車薪,不如大刀闊斧重設禁閉式難民營,羈留所有入境的聲請人士。議員馬逢國則建議,加強空置的隔離檢疫設施的保安,以用作收容聲請人士。

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亦認同羈留名額是杯水車薪,但指出以過往羈留越南船民方式收容聲請人士存在不少法律挑戰,當局有較多考慮。「更新遣送政策」生效後,聲請人士在司法覆核許可被原訟庭拒絕後,不論是否提出上訴,入境處都可執行遣返行動,聲請人士可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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