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例規管劏房 社協籲涵蓋「籠屋」及「板間房」

政府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立法規管劏房,但不涵蓋「籠屋」床位,亦沒有清晰列明是否規管「板間房」。社區組織協會表示,很多基層租戶不清楚自己的住所會否受影響,加上政府沒有明確安置政策,令基層居民感到擔心。

社區組織協會要求政府立例規管劏房時,將「籠屋」和「板間房」包括在內。
社區組織協會要求政府立例規管劏房時,將「籠屋」和「板間房」包括在內。

社區組織協會指,有居住於不合規格的劏房的長者指,目前只能等候業主通知,形容「煮到埋嚟就食」,只能逆來順受;亦有租住板間房的長者指,至今不清楚會否受影響,希望當局盡快公布立法詳情和安置的安排。

社協建議,政府應開始制定立法時間表,同時要規管劏房的人均面積,確保最低居住面積合乎人道,不會少於公屋的最低擠迫戶面積;亦要釐清規管對象,擴闊劏房的定義及類別,取締籠屋和板間房;以及派社會服務支援隊跟進居民安置安排,確保不會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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