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規定全港中小學 明年起須在上課日、元旦、國慶等升國旗

《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已於上周五刊憲生效,教育局今日就此發出通告,向全港學校發指引,明年起中小學必須於每個上課日、元旦、回歸紀念日和國慶日升掛國旗,每周必須舉行一次升國旗儀式,及於指定升國旗的日子前或後上課日舉行升國旗儀式,奏唱國歌,學校如有足夠旗桿,在升掛國旗時應同時升掛區旗。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國旗、國徽及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所有公民必須予以尊重。
教育局向學校發指引,規定全港中小學明年元旦起須在上課日、元旦、國慶等升國旗。(中通社)
教育局向學校發指引,規定全港中小學明年元旦起須在上課日、元旦、國慶等升國旗。(中通社)

教育局今向學校發指引,全港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於明年起必須於每個上課日、元旦、回歸紀念日和國慶日升掛國旗,每周必須舉行一次升國旗儀式,及於指定升國旗的日子前或後上課日舉行升國旗儀式,並奏唱國歌。當局亦強烈建議學校在特別場合,如畢業禮、運動會等,舉行升國旗儀式,學校如有足夠旗桿,在升掛國旗時應同時升掛區旗。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國旗、國徽及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所有公民必須予以尊重。培養學生對國民身分的認同,是中小學教育的其中一個重要學習宗旨,亦是學校教育應有之責。
教育局續指,幼稚園應考慮其校舍空間、環境等因素,在條件許可下盡可能參照中小學的規定升掛國旗及區旗,並舉行升國旗儀式,讓學生從小認識自己國家的國旗及國歌。當局亦鼓勵國際學校及其他只提供非本地課程的私立中小學及幼稚園,參照中小學的規定,並按學校的實際情況,安排升掛國旗及舉行升國旗儀式,令不同種族或國籍的學生可了解身處國家的文化及歷史。
專上院校方面亦須參照教育局局長向中小學發出的指示,處理每日升掛國旗及每周舉行升國旗儀式事宜,教育局已就此致函相關院校提醒院校在《條例》下的責任。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於社交平台分享《條例》相關短片表示,國旗和國徽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在學校升掛國旗及舉行升國旗儀式,除了是經修訂的規定外,亦是學校教育的重要部分,相關教育和活動能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國民身份認同和弘揚愛國精神,亦能引導他們學習中華文化、中國歷史和國家的發展,更能加強學生對尊重、禮儀、紀律和團結合作等生活態度的重視。

他續指,事實上,不少學校已經成立自己的升旗隊,以及定期舉行升旗禮活動,其中,福榮街官立小學的升旗隊已經有15年歴史,學校通過有關活動,已經取得教育成果,希望各位同學繼續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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